□本報抗癌食物記者章寧旦
  “現行法律、法規的缺位,致使政府部門對疫苗監管不力,危害藥品安全”;“社區矯正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仍不完善,急需健全的社區矯正制度進行制度銜接”;“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明顯,因此建全養老機構法律保ARMANI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必然要求”……
  前不久結束的廣東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共收到律關鍵字師人大代表提交的議案6件,其中3件均來自深圳律師張麗傑代表,關註點皆為民生熱點話題。她不僅建議儘快制定《廣東省疫苗產品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養老機構管理條例》,還提出進一步完善社區矯正地方性立法。
  《法制日報》記者瞭解到,在廣東,除了在專業領域為政府和社會提供法律幫助外,越來越多的律師利用自己的專業特長和獨立第三方職業身份,在參政議政中發揮獨特作用,為民生問題鼓與呼,在推進社會治理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今年的廣東兩會上,7整合負債名律師代表、4名律師委員共提交議案、提案和建議30件。
  議案提小分子褐藻糖膠案有數量有質量
  “我的一份代表建議,分別收到4個部門的書面回覆,這是我絕對沒想到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召開前,廣州市律師協會名譽會長,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陳舒就如何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衝擊,提出了“從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務的角度出發,儘快建立經濟和社會危機預警機制”的建議。此後,她陸續收到了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統計局辦公室、財政部國庫司的書面答覆。
  此外,她提出的“公民沒有義務證明自己無罪”的刑訴法修改意見,在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中被採納。在修訂後的出入境管理法中,陳舒提出的關於“三非”問題、明確公安部和外交部職責劃分、非法就業問題、國人優先等六方面建議被採納。
  記者瞭解到,廣東律協大力支持、鼓勵和推薦優秀律師參與人大和政協工作,為他們服務社會與民生、為政府獻計獻策搭建平臺。
  目前,廣東律師中有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約350名,其中有3名全國人大代表、1名全國政協委員、7名省人大代表、4名省政協委員。在廣東兩會期間,律師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交的議案、提案及書面意見不僅有數量還有質量,他們被省、市人大常委會和政協領導稱贊為積極履職的“金牌”代表、委員。
  在廣東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間隙,記者敲開三屆省人大“老代表”張麗傑的房門時,她正埋頭於厚厚一疊省政府預算草案報告中,忙於審議草案前的備課。記者看到,一本預算草案報告被她畫得花花綠綠,很多地方還有折角。
  “預算報告很長,就算提前發,時間仍然緊,要審好可不能省心。”張麗傑說,“要成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就必須全面掌握併合理使用履職方法,關註政治、關註社會、關註民生,不畏艱難深入調研”。
  從2003年至今,張麗傑在履職廣東省人大代表過程中,共提交議案及建議59件。值得關註的是,這些議案建議大部分涉及行業權益維護、社會建設管理和民生,其中多項議案列入省市人大立法計劃並制定頒佈實施。
  “律師參政議政的途徑,絕不僅限於進入人大和政協成為代表和委員,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為參加兩會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做法律顧問、或者為政府信訪工作提供法律支持,都是參政議政的方式和途徑。”張麗傑坦言,廣東2000多家律師事務所、22000多名職業律師,無時無刻不在扮演著參政議政者的角色。
  立足本職工作參政議政
  “律師開展業務需要接觸社會各個階層,對社會各種現象和矛盾有著深刻的瞭解,對化解矛盾、解決糾紛有著其他行業無法取代的專業思考和專業判斷,這使律師在參政議政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職業優勢。”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說。
  由於提案多話題“猛”,朱征夫是每年全國兩會的閃光燈聚焦點。他說,律師追求公平正義,參政議政也是追求公平正義,在律師與政協委員之間游走感到無比融洽,“我為自己的履職打80分”。
  “有人說我在會上放炮是為了出名,藉此為律所招攬業務。其實,參政議政並沒有給我帶來什麼業務,反而要花很多時間處理各種投訴,接受各種法律方面的義務咨詢。”朱征夫說。
  作為一名律師,朱征夫的提案絕大部分與法律有關。他告訴記者,自己的提案來源於工作、日常生活中看到、聽到的問題。律師在參政議政過程中應當珍惜並謹慎運用自己的話語權,自覺成為社會各階層與國家溝通的橋梁,反映最廣泛人民群眾的利益和願望,而不能僅僅反映特殊利益群體的利益和願望。
  此外,還有廣東兩會上的熱點問題以及朋友、客戶、同行委托代提的一些問題。“現在提一個提案,很多人都關註。參政議政的靈感越來越容易找,越來越容易發現老百姓的利益訴求。”
  “選題確定以後,我一般會去做調研,在網上查資料,看看國外是怎麼做的,有時還跑到相關部門瞭解情況。瞭解清楚了,再寫提案,寫得越簡潔越好,儘量在兩千字以內。”朱征夫說。
  朱征夫認為,律師參政議政必須始終立足於自己的本職工作,需要從法律專業角度來提出意見,探索方法,商討對策。一旦離開本專業和本行業去從事職業政治,就不屬於“律師參政議政”範疇了。
  抓住機遇主動建言獻策
  為提高廣大律師參政議政質量,廣東律協加大指導力度,多次專門組織面向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座談活動,並開展全省律師參政議政情況調研。
  據介紹,廣東律協相關專業委員會律師為包括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民事訴訟法修正案、保險法、勞動合同法在內的立法工作貢獻了38份立法草案、300餘條修改意見,並應邀參加了包括律師法修訂在內的一些立法調研活動,得到立法部門充分肯定。
  國務院法制辦對《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時,中山律師唐國雄向國務院立法機構寄送了《〈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律師修改意見書》,建議修改“攤販”稱謂,改稱“流動個體工商戶”。他對征求意見稿指出兩大缺點:涉嫌歧視、加重負擔。他認為,把“有固定經營場所的經營者”稱為“個體工商戶”,把“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經營者”稱為“攤販”,這種人為區分只能加劇工商部門與“攤販”的關係惡化。為此,他建議把“攤販”改稱為“流動個體工商戶”。
  後來出台的《個體工商戶條例》在很多方面採納了唐國雄的建議。而這,僅僅是唐國雄參與立法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唐國雄先後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土地登記規則》《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校車安全條例》等近10部法律法規向國家省市有關部門提出律師建議。
  唐國雄表示,現在開門立法從另一個側面給予職業律師建言獻策和法律報國的機遇。“立法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廣納民智,最大限度避免法律法規缺陷。一次不公正的立法,其危害甚於一萬次不公正的判決。律師扎根現實,是法律最忠實的實踐者,這決定了律師是立法建議的最好角色。”
  在《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中山市律師協會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向國務院法制辦提交了《關於〈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的立法修改建議》,圍繞校車安全責任主體、校車使用年限和里程、違法處罰對象等問題提出了修改意見,為國家層面校車立法提供了第一手參考資料。
  (原標題:多方式多途徑為民生鼓與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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